2022年3月8日本所专职律师茅婷婷应邀为高淳区凤岭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开办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宣传讲座。
3月份的逢8普法活动,恰逢三八妇女节,围绕该主题,茅律师结合《民法典》及近日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最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社区居民深入浅出地讲述了如何维护妇女权益,讲座以PPT形式展示,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签订忠诚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2.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能否得到支持?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这是赠与人为换取另一方同意协议离婚而承诺履行的义务。在相对方已经按约定与赠与人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赠与人也应按约定履行给付房屋的义务。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该义务,则构成违约,离婚协议相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房屋交付义务。
3.夫妻离婚时全职太太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按照民法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夫妻在照顾老人、子女或配偶,以及为家庭生活便利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的一方,离婚时应当享有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
4.如何维护女性职工在职场的权利?
江苏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要求,积极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防止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被降薪辞退。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
5.网络消费纠纷如何维权?
根据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规定》第1条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实践中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同时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商家免费提供的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要能够证明已经标明了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并且要达到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程度。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